为缓解揭阳港榕江港区石头作业区通用码头的堆货压力,揭阳市源茂利鸿基物流有限公司拟在距离原有项目石头作业区约85米外的地方扩建揭阳市源茂利鸿基物流有限公司配套仓储项目(占地面积约33335m2),扩建后,石头作业区通用码头通用泊位、岸线、设计货物年吞吐量及货种等均不变,本扩建项目为揭阳市源茂利鸿基物流有限公司配套仓储项目,实际货种包括了集装箱、件杂货、散货(煤炭),预计建成后可承担原石头作业区集装箱、件杂货、散货(煤炭)各20%的堆存量,即本扩建项目建成后可堆存货种及设计量包括集装箱(不含危险化学品)0.8万TEU/年、件杂货(钢材、木材、五金机械等)9万吨/年、煤炭7万吨/年。
2024年7月,揭阳市源茂利鸿基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晟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揭阳市源茂利鸿基物流有限公司配套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在2024年10月11日通过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揭阳市源茂利鸿基物流有限公司配套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揭市环(高新区)审〔2024〕21号。
该项目已按要求完成了工程建设,建设过程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现项目已具备环保试生产条件,于2025年4月1日进入试生产阶段,试生产拟为3个月,如试生产期间环境保护设施需要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我公司将委托相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并及时对本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项目试生产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022538547
揭阳市源茂利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