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要求,揭阳市榕城区佳煜电器厂(个体工商户)年加工80吨小家电塑料件喷漆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佳煜电器厂(个体工商户)年加工80吨小家电塑料件喷漆生产线建设项目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凤美街道广美村东三横路南中段
建设单位:揭阳市榕城区佳煜电器厂(个体工商户)
建设内容:揭阳市榕城区佳煜电器厂(个体工商户)年加工80吨小家电塑料件喷漆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揭阳市榕城区凤美街道广美村东三横路南中段,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5'40.137",北纬23°30'36.887"。主要从事电吹风筒等小家电塑料零件喷漆加工。扩建内容:在原有厂区新增喷漆柜6台、烘干线1条,使用油性漆作为原料。扩建项目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为不变,总投资为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扩建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小家电塑料喷漆件80吨。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380599639
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